十月初的秋老虎十分狠毒,晒得人昏昏欲睡。
常敬这两天有点感冒,出门前吃了片药,这会儿药劲上来,更困得厉害。
他今天要去春圃镇办事——头一次来,没想到路这么刁钻,左拐右拐的,跟着导航还走错了好几次。
安全起见,他索性把车靠边停下,眯了一会儿。
昏沉间,听见有人在敲自己的车窗。
一睁眼就看见窗玻璃上贴了张女人的脸。
浓妆艳抹,吓他一跳。
这女人长了张圆脸,看着也就二十出头,但妆化得很显老。
她的卷发又长又密,铺满了整个肩和背,像炸毛的雄狮。
雄狮张开血盆大口——她口红涂得又红又满,是年轻女孩很少用的猪肝色,此刻,这红唇叽里呱啦,不知道在说什么。
还有那双正在拍窗玻璃的手,手上的美甲钻被阳光一照,晃得常敬眼睛生疼。
他不喜欢庸俗的人,于是在半梦半醒间,由上至下瞟了这女人一眼。
这一瞟不要紧,一身装扮更令他蹙眉。
紧身的包臀裙堪堪盖住大腿根,领子开得又低,一眼看去,实在是上下失守。
硕大的宝石项链掉进领口那一道缝里,她趴低身子说话,胸脯就全挤在他窗玻璃上,白花花的一片。
往下看,腿上穿了条透肉的裤袜,配了双粉色带毛毛的高跟鞋,招摇得像只求偶的火烈鸟。
庸俗的女人,是常敬对孟桐君的第一评价。
他对她的初印象,实在是很糟糕。
但出于礼貌,他还是将车窗按开一条小缝:「有事吗?」
女人手扒着那一小道缝隙:「帅哥,帮忙看看车呗,坏路上了。」
常敬顺着她的手指往后看,路边停了辆小轿跑——是台好车,被她全贴了芭比粉色的车膜。
简直暴殄天物。
人家都说,先敬罗衣后敬人,看她穿成这样,常敬本来有点防备,如今看见她开着这么好的车,心里有点诧异。
孟桐君接着说:「刚才开得好好的,这会儿忽然熄火了,我是真不懂车。」
常敬没讲话,开了车门走到那台粉车旁边去,引擎盖已经打开了,他叉腰站在车头看。
孟桐君出溜出溜跟在他身后,她平时不怎么求人帮忙,有点局促。
「谢谢啊,那个,你看你想喝点什么?」
常敬没搭茬,手悬在半空问:「手套有吗?」
孟桐君一愣:「哦,有,我给你拿。」
普通的绝缘手套被她缝了朵花,常敬看得直皱眉头,勉为其难带上。
「你这应该是起动机出了点问题,不用换,可以修。」
孟桐君长舒一口气:「太好了,那现在……」
常敬本来就不怎么想跟她说话,加上感冒又被大太阳晒,这会儿已经有点站不住了:「你打电话叫拖车吧。」
「行行,太谢谢你了。」她满口答应,眼神却有些彷徨。
这地方前不着村,后不着店,拖车一时半会很难来。
她打完了电话,彷徨地站在那里踢石子。
常敬不知道是搭错了哪根筋,眼盯着那条踢来踢去的腿,鬼使神差地降下车窗喊她:「要不你上来等?」
孟桐君一愣,身子前倾,夸张地指着自己的鼻子,很是受宠若惊:「我啊?」
常敬点头。
于是女人一路小跑,哒哒哒几步过了路,笑嘻嘻攥住车门把手:「谢谢啊!」
常敬看她这样,忍不住扶了下太阳穴:「你也真不怕我是坏人。」
孟桐君小手一甩,十分豪迈:「你不怕我是坏人,我就谢天谢地了,帅哥!」
这人真是令他难以适应。
不论是她浮夸的装扮,自来熟的性格,脆亮的声音,还是那一声声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「帅哥」,都在常敬的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笔。
定睛一看,写成了两个大字——庸俗!
庸俗的孟桐君关注的事情也很庸俗。
她左右环顾,而后感叹:「这车不错呀,多少钱?」
常敬说:「顶配落地,和你那台差不太多。」
孟桐君一愣:「喔!我还以为我那车不值钱呢!」
原来车不是她自己买的。
在这一刻,常敬对孟桐君的偏见,又深了一分。
转念一想,也对。
平心而论,虽然打扮浮夸了点,她也依旧是个漂亮的女人,穿着这一身奇装异服,居然也硬生生扛住了,更扛出了点「艳光四射」的味道。
有男人给她买车,不算稀奇。
常敬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,一直自诩风雅的他,有时依然会下意识对女人进行苟且的揣测。
也就是这个毛病,后来导致他被孟桐君当街扇了好几个嘴巴子。
此刻,还是陌生人的孟桐君从包里掏出口红,自来熟地拉开副驾的镜子补妆。
从镜子的夹缝里轻飘飘掉了张纸,弯腰捡的时候瞟了一眼,上面写了个地址。
孟桐君于是问:「你找这地儿?」
常敬伸手拿回纸条,点头,一个字都没多说。
「干吗去?」她又问。
「办点事。」
「什么事?」
「有点事。」
这罗圈话说的,比罗圈屁还没劲。
孟桐君早就听出这人不爱搭理自己,于是抱起手臂,哼笑一声:「不就参加婚礼吗?」
常敬非常困惑地看了她一眼。
孟桐君恍然:「你不是来参加婚礼的?」
他又摇头。
「那你白来了。」孟桐君一摊手,「这家今天办喜事。」
常敬将信将疑。
她是个很会察言观色的女人,当即「嘶」了一声:「我骗你干吗呀,真的!喏,红包!」
孟桐君从手提袋里掏出个鼓鼓囊囊的红包,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她的名字——孟桐君祝二位新人百年好合。
得知自己可能白跑一趟,常敬心情更差,歪着脑袋靠在窗玻璃上。
孟桐君又看出来了:「我打听打听,你要办什么事啊?」
常敬闭着眼,全装没听见。
「买画?」她开始猜。
这下常敬睁开眼睛,扭过头看着她。
猜对了,孟桐君笑弯了眼,一拍胸脯:「真是买画呀?那包我身上了!」
常敬要找的地方,恰好是孟桐君小姑子家,他要找的人,又恰好是孟桐君的前夫。
今天小姑子办喜事,前夫也来帮着张罗。
孟桐君的前夫叫李椰,江湖人称「李爷」,是个挺有名气的艺术家,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,很能摆谱。
想找他买画,那是难如登天,常敬好不容易说服他,让他跟自己见一面,没想到被安排在了婚礼上。
按理说,婚礼属于家宴,他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来凑热闹,算怎么回事?
孟桐君宽慰他:「李椰就那样,脑子缺根筋。」
听着这熟稔的语气,常敬琢磨了一番,估计两人关系匪浅,难得多问了一句:「你们俩是?」
「哦,他是我前夫。」孟桐君伸手一指窗外,「那原来就是他的车,分给我了,我贴的膜。」
常敬不自觉张开嘴,让风吹了下后槽牙。
他知道李椰结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