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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目录 第 2 节 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(第1页/共4页)

    面对她有些无厘头的发问,常敬一时语塞,只是干笑两声。

    然后他发觉,自己脸红心跳,好似害上单相思。

    一瞬间,他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的答案。

    「我是不婚主义。」这句太木讷了。

    「没事就不能打给你了?」这句又太轻佻。

    「你想多了,我打错了。」这句无礼又刻薄。

    「我给你的画署了名,你看见了吗?」这句居高临下,又显得此地无银。

    他那颗聪明的脑袋,此时险些烧得冒烟,于是只能干笑两声。

    「笑什么呀?」她这样说,自己却也笑起来,「找我有事吗?」

    「没什么事。」后半句被他硬生生咽下——没什么事,但想跟你见一面。

    「哦,李椰给我打电话了,说你把那张画的署名给改了。」顿了顿,她继续说,「这画价钱要是跌了,可别赖我头上。」

    其实他本以为,她会有点感动,然后说声谢谢。

    但孟桐君是个俗女,又是生意人,比起嘴上说得天花乱坠,她担心的事情很实际——别让买主赔钱。

    对于这样庸俗的,简直掉在钱眼儿里的思维模式,常敬当然是反感的,但这话从孟桐君嘴里说出来,竟让他不由得想笑。

    于是他真的笑起来,轻声说:「不会的。」

    孟桐君趴在胳膊上,又想起那幅画。

    是的,不是想起常敬,而是想起自己的画。

    她不是窈窕淑女,却让常敬寤寐思服。

    常敬是翩翩君子,但这些天,孟桐君却没有想起他。

    或者说,想起来了,也就是「新认识了一个有钱的年轻男的」。

    有钱,年轻,她连他的「英俊」都不曾记住,那口口声声的「帅哥」,不过是顺口一说。

    她从不真心觉得哪个男的好看。

    她只觉得她自己好看。

    电话里没人再说话,气氛一时静下来,不显得冷,倒显得暧昧。

    常敬清了清嗓子:「我想……」

    听筒另一边,年轻的男声猝不及防闯入。

    「桐君姐,水烧热了,去洗洗吧。」

    常敬的口型还停留在那个「想」字,未出口的话就此封在舌尖,他用牙齿咬住,直到痛得发麻。

    电话那头,孟桐君没有应声,也没挂断。

    她当然听见了身后男人跟她说的话,自然,也听见了常敬的沉默。

    她大致懂这沉默的意思,就像明白李椰对她的那点拧巴的心思。

    但也没必要解释。

    不论是有缘无分的前夫,还是突然冒出来的高富帅,他们对她微妙的占有欲,在她看来都是自作多情。

    她已经三十二岁,不缺事情做,也不缺钱花,不需要大叔来做她的人生导师,也不想找小奶狗来当她的便宜儿子。

    一个男人想占有她,要么是想占有她的钱,要么是想占有她宝贵的时间,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。

    当然了,她相信爱情,期待爱情,也渴望爱情,只是好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,她不能见一个爱一个。

    孟桐君没有说话,这沉默使常敬一阵阵地发慌。

    他抬头,目光落在挂钟上。

    指针指向晚上六点,是男女约会的最佳时间。

    一起吃过晚餐,挽手散步,百无聊赖找不到一场好看的电影,然后……

    常敬总觉得自己听到了酒店细微的淋浴声,为了辨认,他把手机贴得很紧,紧到脸都烫了。

    他想起见面那一天,她的样子。

    那一条性感的,粲然夺目的裙子,裙下的好风光,是那两条白花花的腿,高跟鞋上的绒毛搔着她纤细的脚踝。

    那一颗华丽的,光芒四射的宝石,静静伏在她的领口,衬得她的皮肤那么白,又被她体温捂得那么暖。

    口干舌燥,常敬起身去找水。

    握着水杯走到半路,他听见孟桐君问:「常敬你还有事吗?」

    玻璃杯和指腹摩擦,发出咯吱一声,常敬回神,声音有点发哑:「没有,不打扰你了。」

    孟桐君撂了电话,空虚的忙音里,常敬站在那,大口喝水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,怎么突然如此焦躁。

    他为那个突然出现的男声而揪心,因她的不解释而愤怒,又对她的疏离感到委屈。

    可从一开始,爱答不理,连话都不愿多说一句,不正是他对她做过的事吗?

    位置调换,常敬惊觉,他受不了。

    他是天之骄子,从来众星捧月,但现在,他宁愿孟桐君能像刚见面时那样,咋咋呼呼地对待他。

    他讨厌庸俗,如今却又觉得,庸俗好过不真诚。

    转念,常敬反思——上次在车里,他因无端猜测她的私生活,被讽刺「低俗龌龊」,如今又凭着电话中,陌生男人的一句「去洗洗吧」而想入非非。

    他自诩风雅,却实在算不上多么风雅。

    算了,同谁交往是她的自由。

    他平复心情,从书架上抽了本书,坐回书桌前。

    这本书是他新买的,还没来得及看,他摇摇头,决定让高雅的阅读,暂时地驱散他心中,那个庸俗女人的幻影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恰落在一行字上:

    县城有不少这样的人,平时你在菜市场和超市,看不出他们有何特殊,但等他们回家偷偷拉上窗帘拉小提琴,或是背诵伟大诗人的诗你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读到这里,他会心一笑,用笔打了个箭头,在空白处批注:就像孟桐君。

    再往后看,又看到了一句:

    忽而——它展开翅膀,跃上木栏。这是它第一次如此嚣张地展开它们。地面尘土飞扬,还没长成的鸡仔一个个栽倒在地。大鸟沉思良久,开始有力地扑打巨翅,向前飞去。

    常敬共情地点头,小鸡啄米般一下又一下。

    孟桐君就是这样一只嚣张的大鸟,她那烫了小卷儿的头发,就是丰满的,油光水滑的羽毛。

    她的红唇是有力的喙,昂起头就发出脆亮的声音,偶尔能将人啄得嗷嗷叫。

    在她眼中,自己一定就是东倒西歪的鸡仔儿,因她而灰头土脸,而她看也不看,向前飞去。

    常敬又一次批注:火烈鸟一样的孟桐君。

    书翻了一页又一页,他笑了很多次,笔也唰唰地写个不停。

    最后一次,他的笔尖停在这句话:

    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,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,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。

    笔墨仿佛活了过来,在他手中,画符般写下「孟桐君」三个字。

    常敬大张着嘴,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那的确是他的字迹,却吓得他啪一声丢开了笔。

    他惊觉,字里行间,密密麻麻,批注着三个字。

    不是「需摘抄」,也不是「有所悟」,而是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孟桐君。

    写过了这些名字,这本新书,一下子就变得像本旧书——就像是他和她共同走过了漫长的时光。

    他的腿抖得厉害,连带着整张桌子都在抖,咖啡杯里,金属小勺噼里啪啦跳个不停。

    他确定了。

    这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,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,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。

    常敬舔了舔嘴唇,又一次把手机握紧。

    他不能再装作对那一通电话心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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