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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目录 第 9 节 丁香般的那姑娘(第2页/共3页)

排队!

    大家都来看一看!这个人跟女同志抢卫生巾!还插队!

    真丢人!真丢人!真丢人!

    谁是他的女朋友!这样的男人能要吗!太丢人了!

    孟桐君惊呆了。

    她大张着嘴,看常敬满脸通红,振臂高呼——他举手时,那件本来就小了一码的羽绒服不停往上蹿,显得很滑稽。

    她碎步跑到他身边:「常敬,你……」

    她想说,你真不用为我做到这个份上,我看得出来你不适应。

    但常敬红着脸,皱着眉,腮边发紧:「没事,你不用怕,看谁丢人!」

    那语气,像是大人在保护小孩。

    泥鳅精瞪他一眼,咯痰,然后把痰吐在超市的瓷砖地上,灰溜溜地走到队伍末尾。

    常敬举起扩音器,还想说点什么,却被人拽着胳膊肘拖走。

    他定睛一看,是丁馥郁。

    「常敬,你干吗呢!」她惊讶地说,说完便闻见常敬身上的酒气,「我看你半天了,你这穿的什么呀?」

    你跟这种人起什么冲突,多掉价!

    扩音器嗡的一声,很刺耳。

    孟桐君拢了拢头发,没有上前,就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俩说话。

    原来刚刚,这个丁香一般的美丽姑娘不是在看自己,而是在看常敬——她读出了对方的不友善,也大概猜得到这不友善是为什么。

    但孟桐君并不生气,其实,她觉得这女孩的气质,跟最当初的常敬很像。

    那种从未被挫磨,也从未被打压的,昂扬的盛气,是只有他们这样的人身上才有的。

    当你有幸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,有体面的工作,卓越的学历,和俊美的容貌,你会发现世界对你充满善意。

    你会被尊敬,被崇拜,被蒙上一层光彩照人的滤镜……因为投了个好胎,你甚至会被默认是善良而豁达的,就连你的傲慢都会被赞颂。

    曾经的常敬是如此,如今的丁馥郁也是。

    孟桐君既不仇富也不媚富,只当是观察众生百态。

    「哦,这是我女朋友的衣服,我衣服昨天坏了。」常敬把她拉到身边去,介绍说,「这是我发小,小丁。」

    孟桐君伸手,笑容和煦:「你好呀,小丁。」

    「你好。」她蜻蜓点水般握住她的指尖,然后继续看向常敬,「我妈还问你有没有空去我家吃饭呢。」

    常敬这人是独行侠,连自己的家都不回,哪有工夫回丁馥郁的家。

    「再说吧。」他敷衍道。

    「我上回跟你说的事,你看怎么样?」

    「也再说吧。」

    「那你什么时候给我准信?」

    「都再说吧。」

    丁馥郁问的这几句话含糊其词,孟桐君既不知道是在说什么,也根本参与不进去。

    她觉得稍微有点尴尬。

    丁馥郁也挺尴尬的,她听出来常敬在敷衍自己,甚至都不算是在「好好地」敷衍自己。

    再说吧,也再说吧,都再说吧……

    难道跟自己说话,是这么无聊的事吗?

    「你多久没回家看叔叔阿姨了呀?」她沉默片刻,又问。

    这下常敬听明白了,他不兜圈子,直白地说:「什么意思?我爸妈知道我在恋爱啊,你想说就去说呗。」

    丁馥郁生气了:「你拿我当什么人了?!」

    「我没拿你当什么人啊,你想什么呢?」他语气不算客气,但也不算尖酸。

    「我想什么?我怕你被骗。」

    孟桐君一愣,舌头顶上腮帮子,觉得自己简直躺着中枪,却又有点想笑。

    常敬也有点生气,但因小丁姑娘是个女孩,父母间又有一层关系,他也没说难听的话。

    他把刚刚抢到的十包安心裤挂在肩膀上,拉着孟桐君的手,淡淡地说:「不会的,我先走了啊。」

    如果搁在以前,他肯定会告诉丁馥郁,孟桐君基本没花过他的钱,虽然他巴不得她花。

    他还会告诉她,孟桐君事业成功,人又聪明又有魅力,她前夫是一个非常牛的艺术家,但其实,也没她牛。

    但自从上次跟「熟人」在咖啡厅闹了那么一场以后,他忽然就想开了。

    他和孟桐君能走到一起去,归根结底,是因为他们俩都是实在人,玩不来弄虚作假那一套。

    社会意义上的那些标准啊,评价啊,审判啊,对他们来说就是肚脐眼里的泥——硬要抠得干干净净,反而会拉肚子。

    王尔德还说呢,最糟糕的不是别人说你坏话,而是没人说你坏话。

    如果你早知道对方铁了心,盼你吃亏被骗,或是暗戳戳希望你踩了火坑,你却还追着他解释,那岂不是既不符合逻辑,也有损艺术人生之洒脱,更有点像发洋贱吗?

    说白了,那个熟人也好,小丁也罢,坏心眼儿不见得多么大,但绝不是一点都没有——这样的人,常敬见得多了。

    他们平时就老爱表达只有自己是清醒的,其余人全都是愚蠢的,见义勇为是愚蠢的,让渡利益是愚蠢的,奉献是愚蠢的,互助也是愚蠢的……

    你要是谦让了同学,协助了同事,那就完了,你简直是宇宙间有一无二的大蠢货,是这世上人人嘲笑的大冤种!

    更不用说,你要是还敢相信爱情,哼哼,全世界的野菜也不够你一人去挖!你今后就算万劫不复,也是蠢人的活该!

    别看你们平时是朋友,不妨试试,你敢在大马路上给乞丐送钱?他一定要告诉你,你被骗啦,这些人都是装的!

    你敢发一篇追星的朋友圈?他一定告诉你,你一个月薪三千五的丫鬟,何必心疼 208 万日薪的主子?你就是没脑子的韭菜!

    你要敢说你遇见了喜欢的人,要同对方结婚,他瞬间就会站在高处鄙视你,断定你的老婆会骗光你的钱,或断定你的丈夫会吸光你的血。

    若你真离了,他兴许还要说,你看,兄弟!你瞧,姐妹!我早劝你,可你不信啊!

    所以常敬再也不会跟这些人解释了——道不同不相为谋,他跟他们没什么好说的。

    常敬也好,孟桐君也罢,爱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,要是没有爱,人生就不完整了,不完整的人生能用钱填满吗?

    或许能,但没必要。

    恋爱是沙场,沙场上跌跤了,无非是抖抖土,再往前走。

    虚荣却是沼地,一脚踏入,就绝对爬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眼看常敬越走越远,丁馥郁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背影,然后下意识喊住了他:「常敬……咱俩今后是不是不用再见面了?」

    她跟他做了快二十年的朋友,其实一直以为,哪怕对方真有了好的恋爱对象,自己也能够大方祝福。

    可是,事到如今,她忽然在想,什么是「好」的恋爱对象呢?

    她平日里读书,观影,参与讨论,都极力反对给女人贴标签的行为,可如今,自己竟然为了一个男的,开始评论一个女人有没有资格做「好女人」,有没有「好」到配跟常敬谈恋爱。

    甚至,再剖析得深一点,她的内心其实是不服气的——她默认孟桐君比不上自己,不论是年龄,外貌,家世,还是品味,都比自己差了一大截。

    所以,她不能接受常敬对自己不来电,却爱上这样一个庸俗女人,甚至爱得昏天黑地,体面全无,在咖啡厅里抖腿,穿着奇怪的羽绒服买促销的卫生巾……

    不说谎,事到如今,她脑子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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